湖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落户我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2-11浏览次数:172

文澜新闻网2月11日消息(校报记者 周苏展 )

 
    11日上午,在我校南湖校区,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我校共同签定了“湖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共建合作协议”,由国家投资的这个省级实验室落户我校,标志着我校与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合作又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出席本次签字仪式的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贺方红、规划科技处处长林荣昌;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福华、综合处处长彭富刚;我校党委书记徐敦楷、校长吴汉东、副校长杨灿明以及学校党委、校行政办公室、校组织人事部、党委宣传部、安全科学与管理学院的有关负责人等,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杨灿明副校长主持了本次签字仪式。
 
    徐敦楷书记在致辞中向来宾介绍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建设,我校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学科特色和办学优势。新的历史时期对高校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的发展要把自身发展主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在高等学校自身发展规划中主动体现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为了使我校的学科和专业结构更好地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湖北省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我校的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功能,促进我校产、学、研的和谐发展,学校于2006年6月成立了安全科学与管理学院,此次我校与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建的“湖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就将设立在该学院。学校将继续并加大对矿山安全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实验室严格履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北省安监局、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规定的各项职能和义务,同时也希望湖北省安监局、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一如既往地支持湖北矿山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贺方红副局长在讲话中对我校长期以来高度关注、支持、关心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期望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能够把湖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建设成为全省一流、全国有影响的实验室。
 
    张福华副局长和吴汉东校长共同在共建协议书上签字。
 
    相关链接:湖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在我校原有的煤矿安全仪器仪表检验站(湖北省煤矿安全仪器仪表检验站)基础上由我校和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建立。其主要职能是:积极配合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矿山在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矿山事故的鉴定分析;承担省级矿山监察机构监测仪器的维修、检验、安全培训。该实验室应具备配合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验证与抽检的能力;具备开展重大事故及一般事故调查、技术鉴定和分析的能力;具备承担关键在用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的能力;提高重大事故及一般事故的结案率,提高在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率。同时该实验室还应具备提升我校安全科学与管理学院的教学科研能力,是安全科学与管理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具备培养矿山安全工程及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实习能力,是湖北省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及法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实验演示基地,是矿山各类人员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场所。(摄影:赵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