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学校决定组织2007年度“湖北名师”和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1、具有教授职务且教龄满15年以上,长期从事本科课堂教学一线工作,承担基础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部双肩挑归口相应教学单位)。
2、已获得 “湖北名师”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推荐。
二、评选推荐条件
参评人选除满足推荐范围要求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3、积极承担本科基础课教学任务。自2003年以来,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260课时,教学为主型教师每学年不少于240课时,科研为主型教师每学年必须系统主讲1门以上课程;
4、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主讲课程为省级优质课程,且在全省同领域中有较大影响。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开发、引进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重教材建设,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
5、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承担省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获得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6、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人选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后,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提供较详实的文字材料(500字左右):
1、近五年承担本科基础课教学任务;
2、自编主编教材、参与教学研究改革、承担教改项目、发表教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3、主讲课程及重视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情况;
4、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5、用外语发表学术论文、交流及授课情况。
四、评选推荐名额与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推荐一名人选,并于4月29日前通过快速办理将推荐人选材料发送师资办卢小宇收,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按上级要求准备上报材料。
单位:组织人事部、统战部
时间:200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