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6-14浏览次数:108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1、本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课堂教学活动于第17周(2007年6月29日)结束,本学期没有机动周,凡因故调、停课后进行补课的教师,必须在17周前完成补课并将补课证明及时交教务部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全校统一安排的期未考试工作在第18-19周(2007年7月2日-7月13日)进行,每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总表》。
        3、各学院应在期末考试前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及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学生考试纪律的教育及考场规则的学习与宣传工作。同时,各学院要安排好有关课程的监考工作和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学院要对监考教师的监考工作进行指导,要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监考守则等有关规定。各学院组织的巡视小组应负责本学院所属课程的考试,对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场组织情况、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等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和督促,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4、各学院应做好期末考试的阅卷、评卷及成绩分析、成绩登录、试卷归档工作。各阅卷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试卷评阅及归档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2)。由于本学期有很大一部分2003级毕业班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成绩是否及时登录,直接影响毕业班学生能否按时离校。因此,任课教师的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必须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
        5、本学期学生网上选课工作安排在16-17周进行(分预选和正选两个阶段),各学院要积极督促学生按时选课,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按教学指导计划修读课程;特别是要督促、指导2004级未按教学计划修读课程的学生及重修课程较多学生,要求他们尽可能在第七学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6、认真做好教学实习工作。2004级所有专业的本科生教学(毕业)实习时间统一安排在今年的暑假进行。具体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16日。少数专业对实习时间有特殊要求和安排的,须提出专项论证报告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于5月11日前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今年的教学(毕业)实习仍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教学实习(就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为实现大多数学生集中实习创造条件,保证50%以上的学生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应造册登记,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以便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各学院应选派富有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业课教师担任实习的带队教师;同时,应聘请一定数量实习单位的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指导教师。
    实习经费需专项拨款专用,其中2%用于学校实习管理工作,7%用于各学院实习管理工作,91%必须用于学生。
    各学院必须本月底将实习计划报送教务部,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对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7、认真搞好教材征订工作。教材选用必须坚持“选优用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国家级重点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特色教材和新版教材。教材版本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并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批。跨学院开课的教师填写的订单,应送交课程归属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同一编号的课程只能确定一种教材(对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双语教学等,应先办理相关手续)。
        8、认真搞好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工作。我们规定6月10日完成此项工作,但仍有少数学院没有按时间要求完成,必须尽快完成。
        9、本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与教学进度表一同下发,各教学单位务必把教学任务落实到每位任课教师,并督促教师填写教学进度表及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把教学进度表统一交教务部。
        10、各教学单位应统计下学期需要乘坐教师班车的教师情况,并在本学期放假前(2007年7月13日)将统计结果报送教务部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以便安排教师班车。
    二、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1、全校学生须于2007年8月30日前返校。对于延长学制的学生,各学院应督促他们按时返校学习。8月31-9月2日为学生领取教材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于2007年8月30日下午开展院、系教研活动,检查教师的返校及教学准备情况,进一步落实教学任务,同时做好教研室活动记录。
        2、正式上课后第一周(2007年9月3-7日),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织专人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下学期教学活动时间为19周(2007年9月3日-2008年1月11日),学生从9月3日开始按课表正式上课,具体安排为:第1-17周(2007年9月3日-12月28日)为课堂教学时间(每门课程上课的具体周数、学时以教学任务书为准);第18-19周(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1日)为全校期末统一考试时间。下学期没有机动周。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