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一”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10月1-7日放假七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2007级学生课堂教学安排
10月1-3日(法定假日)的课不上不补, 10月4日的课(第5周周四)调至9月29日(周六),10月5日的课(第5周周五)调至9月30日(周日)上课。即9月29日上第5周周四的课,9月30日上第5周周五的课,所有调课的课堂上课地点不变。
二、辅修双学位、七校联合办学课堂教学安排
9月29日(周六)、9月30 日(周日)辅修双学位、七校联合办学课堂停课,9月29日课调至10月6日(周六),9月30日课调至10月7日(周日),调课课堂上课地点不变。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并提醒任课教师按调整后的时间上课。
教 务 部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