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3浏览次数:7

依据《安全科学与管理学院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管理方案》及中心与学院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情况,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的基本原则,为了中心的长远发展,特制定以下办法:

1、 中心人员出差费

中心人员出差时,应在圆满完成工作的情况下尽量缩短出差时间,差旅费依国家相关规定及中心实际情况暂定为每人每天35元的标准计算(寒暑假及双休日等同)。

2、 中心人员出差住宿费

中心人员出差时的住宿按下列标准核发:副处级:省内每日120元, 省外每日160元;副处级以下级别的:省内每日60元,省外每日100元。超标自付,欠标不补,以上所有费用凭统一发票实报实销。

3、 中心人员交通、通讯费

中心人员出差时尽量使用中心车辆,如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批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中心人员通讯费由学院统一发放,中心一律不再承担中心人员在外出差所发生的通讯费用。

4、 其他有关费用支出

1)课时津贴:50人为标准班(含50人以下),教学课时按每

天8课时计算(晚上播放教学录像另外计算)。凡超过10人按0.1系数递增,最高不得超过0.5,每课时津贴为35元。

2)仪器仪表检测检验按台数计提劳务费:瓦检仪每台10元,风表每台5元,传感器每台15元。

3)在线设备检测相关费用支出

下井津贴:100元/矿/人(参照同行业标准);组长(分组后)津贴:400元/月;业务提成:每月完成3个矿及以下的100元/矿/人,3个矿以上的按200元/矿/人;凡自费签订“四大件”检测合同的每份合同按此份合同总价的3%作为奖励(含联系业务时的招待费);出具检测报告每份40元。

4)复印、学习用品、货物托运、邮寄、存款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凭统一发票据实报销。除此之外,中心各部门出差时所发生的其他费用需征得中心主任的同意才能开支,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5、业务总成本

中心每项业务总成本开支需控制在15%以内,凡每次业务费开支超过1000元时,需报中心主任批准。所有费用凭统一发票实报实销。

此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