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在研在建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慧娟发布时间:2017-05-26浏览次数:505

学院全体教职工、研究生: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近期将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在研在建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项验收的项目

2016年度,我校在研在建并应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含教工项目)共计22项。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

二、工作程序

结项验收程序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结项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学习该文件(详见“研究生院网页首页—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创新工作”)。

1结项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结项报告书》(内含“结项成果信息”)、结项成果等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填写完整的《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在建项目结项评审表》,电子版即可。

项目责任人应于201761510:00前将结项申报材料交至学院207办公室。

教工结项电子版材料发送付慧娟OA,学生结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90795200@qq.com.

结项用表详见附件。

重要提醒:结项成果为评审依据,所有成果需完整准确填写“结项成果信息”:(1)有几项成果就填写几项,标明序号;(2)“成果说明”栏,用于填写:出版社、版次;刊物名、刊物年、卷、页;获奖名称、时间、颁奖单位、级别;专利号等必要信息;(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如实填写“成果级别”及“是否注明创新资助”;(4)所有成果均需附电子版文件,如论文文稿、证书照片等。

2学院审核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评,最终确定准予结项的项目。

三、其他事项

1.关于“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结项经费减扣及上浮发放的说明

对于“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达到结项条件且结项成果包括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结项成果包括在三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50%发放。

22016年度立项项目现阶段不能结项者,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本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17度项目的结项评审。

3.本年度未结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允许申请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

4.请申报人注意材料上报时间的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未按时报送结项材料视为主动放弃结项。

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工程学院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一览表【2016年报送研究生院】.xlsx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在建项目结项评审表.xls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结项用表.zip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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