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并全体同学:
根据安排,本学期学校继续抽出部分教室作为我校在校学生的专用自习室,期间,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占用。专用自习室安排如下:
文泰:504、505、506、507、508、509、510
电教:101、102
文澜:504、505、506
请有关部门做好自习室的相关管理工作,保证专用自习室的正常使用;请同学们自觉接受教室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学习秩序,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以保证专用自习室的使用效率。
专用自习室自公布之日起全天对自习学生开放。
教 务 部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