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期末考试考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学校决定成立由校领导、教务部、学工部、各学院和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工作小组(具体人员见附件)。现将巡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视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场规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监考规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视,保证巡视工作质量。
二、各巡视小组应根据巡视工作要求,对本组人员进行内部合理分工,保证每栋教学楼都有4人以上自始自终在考场巡查。
三、巡视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巡视工作职责。各巡视员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佩戴巡视牌进行巡视。
四、各巡视小组在巡视过程中要对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巡视时做到不遗漏考场。
五、巡视员不仅要对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而且要对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要及时制止不良现象和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各巡视小组要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客观地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如所巡视的教学楼有多个开课学院的考场,每个学院应单独填写一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
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应在当天考试结束后交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表》及学校巡视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
教 务 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