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优良院风的建设,激励更多学生干部和团员学生奋发成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五四”综合表彰通知》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 奖项及职数设立
奖项 |
职数 |
备注 | |
集体奖项 |
优秀学生会 |
申报学校评选 |
若获得“优秀学生会”称号,就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
红旗团支部 |
1 | ||
个人奖项 |
模范团干 |
1 | |
优秀学生干部 |
1 | ||
优秀团员 |
1 |
二 评选对象
(1) 集体奖项:优秀学生会由院团学联写申报材料到学校进行评选;红旗团支部由各班团支部写申报材料到学院进行评选。
(2) 个人奖项:“优秀团干”由我院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产生;“优秀学生干部”由院、班两级学生干部产生;“优秀团员”由我院在籍学生团员产生。
(注:在个人奖项评比中,参评学生的学分绩点必须在2.7以上(即平均分75.5分以上),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成绩无不及格者)。
三 评委会构成
评委会由院团委书记、 团学联主席团、每班各一名同学组成。
四 评选工作程序
(一)“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申报“红旗团支部”的各班级团支部应对照“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条件,向院团委提交正式的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院评委会依照《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五四”综合表彰评比方法》,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公开民主评议评分。
(二)“模范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
由申报者本人申请,院评委会依据《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 “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精神,对照“模范团干”、“优秀团员”的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民主评议评分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交至院团学联秘书处,院评委会根据校《 关于开展“优秀学生会、优秀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民主评议评分。
五 时间安排
1交表时间:
2 评比时间:
3 公示时间:
六 评选细则及申报条件
评选细则及申报条件参考《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 “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关于开展“优秀学生会、优秀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工作的通知》。
七 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
本评比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安全科学与管理学院团学联所有
安全科学与管理学院团学联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 “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二、《 关于开展“优秀学生会、优秀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