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至24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湖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的申请和鄂许审计认【2011】第053号文件计划的安排,委派湖北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专家评审组对实验室资质认定复查换证评审进行了现场审查。经审查,湖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各项要求,顺利通过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考核。
专家组依据国家认监委国认实函[2006]141号《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听取了实验室法人代表副院长陈宝安教授对实验室资质认定复查换证所做工作的情况汇报,考察了所有与本次申请相关的仪器设备和相关实验室环境,抽查了20余份试运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对部分检测人员进行了现场试验操作考核煤的自燃倾向性等17项135个参数,查阅了检验标准、规范,组织部分人员对实验室质量手册的宣贯执行情况进行了座谈。

专家组认为我单位作为事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公正性检测的法律能力,自颁布实施质量体系文件运行以来,能按照质量手册的管理规定,依据相关检验标准开展检验工作,质量体系运行基本正常,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基本能够满足申请项目的需要,检测人员操作较熟练,检测用仪器设备能够实行量值溯源,报告结论基本准确,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人员操作考核基本合格。综合判定我单位基本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各项要求,已具备申请承检的20类165个参数范围内的检测能力,评审结论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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