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3浏览次数:7

一、教学管理责任制度

1、中心培训教学由教务科长负责,设立一名兼职的教学秘书,协助教务科长负责中心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中心享有统筹协调及决策控制的权利;享有对专兼教师个人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的权利。

3、中心教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培训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决策,负责组织中心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发展工作;负责组织中心教学计划的编制与修订工作;负责中心教学任务的统筹与协调工作;负责中心与学校之间、中心与其他培训机构的教学信息沟通工作;负责中心日常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

4、中心以不定期的形式召开教学管理工作会议,布置中心教学工作,传达学校教学管理信息,交流其他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及处理一些突发性的教学工作事件等。

5、中心以定期的形式,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奖励或惩罚。


二、教学管理奖惩办法

1、奖 励

(1)奖励目的:本制度旨在激励培训教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在中心范围内营造一种"敬业、勤业、精业"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中心教学管理工作尽快适应新时期的要求。

(2)奖励类型:设立优秀教学奖,对在教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3)奖励范围:指全院承担并完成了定额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4)奖励时间:每年末进行一次奖励活动。

(5)奖励程序:

学院组成教师业务考核小组(由中心正副主任、及部分专职教师组成),在平常对任课教师听课记录的基础上,综合平常工作情况,得出每位任课教师的评价分:

任课教师评价分=听课记录评分×70%+考核小组评分×30%

(6)奖励名额:设立一、二、三等若干名。

(7)奖励办法:

精神奖励:以张红榜的方式在全院宣布获奖人名单;在校报上刊登获奖人名单及学生评价语。

物质奖励:奖励一定数量的现金或实物。


2、惩罚

(1)惩罚目的:本惩罚旨在严肃教学管理与教学活动的纪律性,加强全院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杜绝影响我院教学秩序事件的发生。

(2)惩罚条件:以下情况视为教学事故:

①因各类教学事故被学校通报,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②无故旷课或擅自停课,或未征得中心教学管理部门同意私自调课换课者;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中心教学任务安排者;

④教学态度不端正,学员反映强烈,经中心领导说服教育后仍不改进者;

⑤考题泄密者;

⑥监考未到或监考迟到5分钟以上者;

⑦阅卷出现严重错误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⑧因教学管理工作失误导致教学事故者;

(3)惩罚办法:

①经济惩罚。凡出现以上惩罚条件之一者,扣发一定数额的津贴或奖金;

②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经中心讨论,上报分管学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本规定二00六年六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