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付慧娟发布时间:2017-06-22浏览次数:1056


学院全体教职工、研究生:

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对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二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二级单位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5号)(以下简称《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应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开展要求,结合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往年立项及结项工作安排,学院计划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

根据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研究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切实提高研究生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理论创新能力,我校将继续开展2017年“研究生创新与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及“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此项活动包含在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整体计划中。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安排

2017年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包含研究生项目、教工项目、学院责任人三类项目。每类项目的立项数和经费标准如下:


2、经费安排

1)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择优资助、宁缺勿滥的原则。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专项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2)受资助的项目一般要求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大的意义、较好的实施条件、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和必要的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应有专门的管理组织和学术指导组织。

3)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学生项目立项后初步下拨30%经费,结项后再下拨另外70%的经费。学生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教工项目及单位项目仍按照财务部要求进行报销。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最长实施年限不得超过3年,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

3、项目管理

1)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资助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成员按期、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如中途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完成的,项目责任人应事先提交《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延长期最长为一年。在课题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项目,违反者将撤销其承担的项目,追回已划拨的资助经费。由于不可克服的原因而终止实施的,项目责任人应写出终止报告,批准后,将已取得的成果、剩余物资及款项上交。

2)学院及导师在审查申请者的材料时,应当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行使其职责,对申请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操作性作出评价,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弄虚作假行为,今后将不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3)已申请到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项的各类人员在申请新的立项时,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只能作为课题组成员。

4、注意事项

12017年度各项目的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研究生创新与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1—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一般为2-3周,9月中旬按照研究生院结项通知上交总结报告,1130日前完成结项报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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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报人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电子版(含创新与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备案表、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材料。教工项目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付慧娟
OA,研究生项目材料、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拟立项一览表请发至于书老师邮箱:652728958@qq.com.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629日下午17:00前。

3.请学院广大研究生、研究生任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4. 2017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86月启动。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207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创新与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及“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pdf


立项表格.zip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