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召开关于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专题会议

发布者:付慧娟发布时间:2018-07-30浏览次数:509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于2018730日(周一)下午15:30于文永203召开关于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金大卫教授主持。各导师组组长、系主任参加。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201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开展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第一时间开展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工作,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导师(含本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在校学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政治巡视整改意见,落实《通知》精神和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我院形成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以及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导师组长、系主任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净化学术生态环境,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培养质量”为思路,从学院层面、教师层面、学生层面完善学位论文管理,从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养成、学位论文审查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并已在网站首页公布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会议上金大卫副院长向导师组布置对近三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及时摸排并报告论文买卖、代写信息和行为的工作。他明确强调,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原创性进行自查。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会议上进一步明晰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组以及硕士指导教师职责,加强学位论文管理。

会上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文件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和相关案例,进一步指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