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陈君理发布时间:2019-01-03浏览次数:1189

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我院本科教育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或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调整专业(类)均应该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4号)和《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类)招生与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院调整专业(类)转出和转入的名额按学校文件规定的人数比例执行。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专业(类):

1. 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 已修课程有不及格或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的学生;

3.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类)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 经学校研究确认因其他原因而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

三、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应该符合学校文件相关规定。另外大一上修读了数学的,其成绩应不低于75分。

四、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

3.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教学办公室。

五、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类)规定的要求转出原专业(类)的学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如果申请转出原专业(类)的学生人数超过指标数,则按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各专业(类)申请转出、转入人数指标按照教务部相关要求执行。

六、从2018级学生开始,调整修读专业(类)的申请和资格审核工作在线上进行,考核环节在线下进行。转出学院审核由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批;转入学院审批由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复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七、申请转出学院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通过公示名单的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版将提交到教务部和相关转入学院。

八、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在通过我院审核后,在我院网站公示,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我院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九、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工作时间安排以教务部通知为准。

十、学院自行组织调整专业(类)的考核。我院根据各专业(类)学生培养的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遴选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测试。

参加考核的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

十一、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在原专业(类)所修课程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替代所申报专业(类)的课程。

十二、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部。

十三、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各系正副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的院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调整专业(类)的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027-88385112。联系人:教学办陈老师、李老师。

举报电话:027-88385080。联系人:刘书记。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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