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我院本科教育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或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调整专业(类)均应该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7号)和《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类)招生与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院调整专业(类)转出和转入的名额按学校文件规定的人数比例执行。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专业(类):
1. 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 已修课程有不及格或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的学生;
3.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类)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 经学校研究确认因其他原因而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
三、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应该符合学校文件相关规定。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大一上修读了数学的,其成绩应不低于75分。
四、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
3.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教学办公室(文永楼206)
五、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类)规定的要求转出原专业(类)的学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如果申请转出原专业(类)的学生人数超过指标数,则按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各专业(类)申请转出、转入人数指标按照教务部相关要求执行。
六、从2018级学生开始,调整修读专业(类)的申请和资格审核工作在线上进行,考核环节在线下进行。转出学院审核由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批;转入学院审批由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复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七、申请转出学院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通过公示名单的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版将提交到教务部和相关转入学院。
八、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在通过我院审核后,在我院网站公示,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我院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九、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工作时间安排以教务部通知为准。
时间安排:
(一)申请学生报名(6月11日——15日)
1.学生登录教务部网站,点击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根据流程确认、完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审批表》(附件2)相关基础信息。
2.完善表格信息并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本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填报多个志愿视为无效报名申请。
(二)转出学院资格审核(6月16日——6月17日16点)
1.报名结束后,各转出学院在报名系统中导出汇总表并按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
2.按照本次调整修读专业(类)的转出名额限制,在报名系统中进行资格确认并通过审核(附件3)。
3.各转出学院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通过审核的汇总名单,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学务办。为减少各学院间大面积人员接触风险,各转出学院可将原定报送各转入学院的汇总表同时报教务部学务办,学务办分学院整理好后再交由各转入学院。
(三)转入学院审核材料并公示(6月18日——6月20日)
1.各转入学院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本学院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实施细则审核学生资格。
2.将通过条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并通知学生考核时间。
(四)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并公示(6月24日17点前)
1.各转入学院组织线上考核。
2.考核结束后将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3.将学生考核成绩在报名系统中完善后提交院领导审核(附件3)。
(五)转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6月26日17点前)
1.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纸制版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发教务部学务办备案。
2.将拟录取学生《汇总表》交教务部学务办。
(六)学校公示并发文(7月1日前)
经学校调整专业(类)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名单。
十、学院自行组织调整专业的考核。我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培养的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遴选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的以下构成:2019-2020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并上网公示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核的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
参加考核的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
十一、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在原专业(类)所修课程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替代所申报专业(类)的课程。
十二、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部。
十三、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各系正副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的院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调整专业(类)的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027-88385112。联系人:教学办陈老师、李老师。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