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允许本科学生在适当情况下调整原修读专业(类),转入新的专业(类)学习。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2023级在校全日制学生,在符合高考招生选科要求等政策前提下,可申请调整修读其他专业(类)。
(二)报名要求
调整修读专业(类)分为集中调整修读专业(类)和个别调整修读专业(类)两种方式。集中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面向大一学生,时间为大一第二学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调整修读专业(类)一次。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修读专业的,按照教务部文件规定执行。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允许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如艺术专业(类)、校内二次招生项目、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3)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2、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仅限在提前批次、同学科内相关专业(类)间调整;申请转入提前批次专业(类)学习,须满足提前招录专业(类)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各专业名额分配
学院不限制符合调整修读专业(类)条件学生的调整修读专业(类)申请。拟转入计划为该专业(类)同届人数的10% 至15%,通过个别调整修读专业(类)转入的学生纳入计算范围。具体各专业(类)名额指标为:计算机类转入人数(15%)31人,;环境工程转入人数(15%)4人。
二、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转入学生
1、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大一上学期修读了数学的,其成绩应不低于75分。
2、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
(3)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教学办(文永楼206)。
3、我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培养的目标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遴选。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由以下构成:2023-2024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比例为100%,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二)转出学生
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类)规定申请转出的学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按照教务部通知要求执行。
四、工作成员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各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2023级辅导员组成的院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调整专业(类)的各项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凡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必须按照调入专业(类)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原专业(类)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调入专业(类)课程要求的,成绩有效;凡不符合调入专业(类)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学生的通识选修课成绩记载。
(二)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六、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27-88385112 教学办李老师;
027-88385156 学工辅导员刘老师。
(二)举报电话:027-88385080 王书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