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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安全管理责任书】

来源: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作者:胡景浩发布日期:2021-11-03访问次数:353

实验指导教师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使实验教学更好的为教学服务,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履行以下责任:

1、实验前要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过程中需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相关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实验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之前要亲自或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关好门窗,关闭设备及电源。

2、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学习或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应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并监督、指导学生按照实验操作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如因教师无故离开或指导不当而造成安全事故,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3、实验室内不得制造明火,严禁吸烟,注意用电安全。要知晓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具备消防常识,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警,除立即疏散学生并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联系实验室管理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

4、注意防盗,如有盗窃或相关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不得私自将实验室设备带出实验室使用,如需外借必须办理相关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实验指导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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