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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安全管理责任书】

来源: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作者:胡景浩发布日期:2021-11-04访问次数:333

实验指导教师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使实验教学更好的为教学服务,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履行以下责任:

1、熟知实验内容,保证实验室安全。严格遵守《安环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安环实验教学中心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安环实验教学中心便携式仪器借用管理办法》、《安环实验教学中心药品、试剂、耗材管理办法》、《安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使用规则》和《安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防卫制度》等实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实验室用电用水防盗防火安全。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实验人员实验期间佩戴防护用品,保证实验人员人身安全。

2、熟知使用过程中化学品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各项内容,实验期间节约试剂、耗材,并严格控制试剂外流,有毒有害物品按要求处置。

3、熟知实验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后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实验期间佩戴防护用品,对实验人员进行化学品及仪器设备的使用指导、实验技能指导和实验操作教育,正确使用实验室设备及仪器,保证实验操作安全规范及设备正常无损坏。

5、因未佩戴防护用品,或是因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使用不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我本人和学生承担一切后果。

6、督促实验人员按时完成实验项目,监督学生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老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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