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
第一条 学院、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应认真落实《安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相关实验室应根据库房危险化学品种类、性质、存放和使用情况,确定各区域的安全等级,有针对性地制订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 学院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负责人,成员由具有相应安全专业知识的专家和安全管理员组成。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应张贴在本单位醒目的位置。
第四条 实验中心应根据本中心危险化学品种类、性质,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其运行状态良好。
第五条 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人员的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演练。
第六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燃烧、爆炸、泄露、丢失、被盗等)时,事故发生单位应按《安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中第十条规定,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由学校向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
第七条 按照有关程序对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污染清理。有关部门应调查事故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受伤害人员进行医疗救治或医疗观察。
第八条 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九条 对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对违反危化品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并限期改进、停止实验整顿等处罚。
第十一条 由于违反本办法而发生危化品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属于特种设备的危险化学品容器,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工作人员的保健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环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安环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前 言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危险废物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工作,减少环境危害,保护公众安全,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中心内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废物发生的各类事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中心负责解释和更新。
一、学院基本情况和周边环境概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成立于2006年,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我院安环实验教学中心支撑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师生的科研活动、社会服务工作等,涉及环境工程领域、安全工程领域。
二、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工序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产生工序:科研和教学活动。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及分工
组 长:张从发
副组长:李毅鹏
成 员:冯瑞香 辛斌 尹佑卿 郑重 王鹤茹 蔡嘉希 杨烁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环实验教学中心 027-88385169
1.贯彻执行有关危险废物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措施。
2.组织训练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3.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和环保教育。
4.检查督促做好危险废物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组织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
6.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事故汇报、通报。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领导组组长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直接组织指挥实施),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组长:应急救援全过程的总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负责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态扩大。服从组长、副组长统一调配。
四、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肤接触、眼睛接触,误食,以及发生泄漏及火灾。
1、急救措施
(1)吞食: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并及时送往医院。
(2)皮肤接触:如果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
(3)眼睛接触: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用洗眼器冲洗至少15分钟。
2、泄漏应急处理
(1)在发生泄漏时,首先熄灭所有明火、隔绝一切火源,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
(2)处理人员需佩戴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3)不得用水冲洗,防止污染区域扩大。
1、事故防范措施
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事故应急预案
必要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
及时控制危险废物造成事故的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做好现场清理。
1、本预案为院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建立报警反应系统,保证通讯畅通。当发生应急情况时,现场人员必须采取抑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主管领导人应根据事故地点、事态的发展决定应急救援形式。
1、现场疏散组织
(1)设置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由校领导、本院领导小组和环保部门对现场进行封闭,应根据危废品的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危废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组织紧急疏散。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处置现场至少应有两个畅通无阻的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2、急救措施
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操作和现场急救培训。在事故现场,危废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防护。现场急救注意事项: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当现场有人受到危废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处理,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3、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1)处理泄漏注意事项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危废品的溢出或泄漏。
(3)泄漏物处理
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4、社会支援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校抢险、抢修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围安全时,领导组必须立即向上级通报,必要时请求帮助。
六、废物的安全转移运输
1、运输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处置时间的确定应结合天气情况,充分考虑到本地区的特点后确定处置和运输时间,确保操作周期内必须为晴天,风速、风向、温度及湿度都应有利于处置作业。
3、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装卸运输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装卸前,对车辆及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卸车后必须洗刷干净。
6、运输应指派公安人员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7、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七、周围环境监测
处置完成后,再对周围土壤、水质进行监测。
八、训练和演习
1、学院从实际出发,针对本院的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
2、把指挥机构和各个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领导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